中新网南京6月2日电(记者 徐珊珊)江苏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《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,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,从业单位可自愿为实习生、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,将普通高等学校、中高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院校)在校学生纳入参保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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